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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营口技师学院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22-01-21 12:46:18] [阅读次数:41760次] |
目 录 第一部分 营口技师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技师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表 十一、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2年部门预算债务支出表 十四、2022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表 十五、2022年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十六、2022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录表 十七、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营口技师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营口技师学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营口技师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以培养中、高级、预备技师等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省级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园地、省级众创空间、普惠制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及营口地区唯一可以面向社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二、机构设置 学院内设机构26个,有机械加工系、电力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经济系、医药化工系、现代服务系六个系,分别设立系主任、书记、副主任职位。内设机构有工会、团委、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党务中心、人事中心、绩效中心、教务中心、实训中心、学生中心、招生中心、培训中心、就业中心、成教中心、计算机网络中心、校企中心、职鉴中心、财务中心、行政中心、宣传中心。 第二部分 营口技师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营口技师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营口技师学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3433.6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413.6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2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3413.6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394.51万元(人员经费2621.42万元,公用经费773.09万元);项目支出19.14万元。 2022年预算比2021年预算增加306.92万元,主要原因是:营口技师学院与辽南技师学院整合后,预算有所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营口技师学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73.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费用等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营口技师学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营口技师学院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25万元,比2021年增加2.25万元。其中: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5万元,比上年增加2.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2.25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辽南技师学院与营口技师学院整合后,有一辆公车。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营口技师学院2022年安排资本性支出55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55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营口技师学院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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