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技师学院2022年度决算(公开)-通知通告-营口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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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营口技师学院2022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22 11:27:09] [阅读次数:7385次]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营口技师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以培养中、高级、预备技师等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省级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园地、省级众创空间、普惠制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及营口地区唯一可以面向社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二、决算单位构成

学院设有机械加工系、电力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经济信息系、医药化工系、现代服务系六个系,分别设立系主任、书记、副主任职位。内设机构有工会、团委、办公室、党务中心、纪检监察室、人事中心、绩效中心、教务中心、实训中心、学生中心学籍管理中心、招生就业中心、培训中心、成教中心、计算机网络中心、校企中心、职业技能认定中心、财务中心、行政中心、宣传中心、孵化基地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

 

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818.3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818.3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18.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05.3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

一是学生数量增加后,学生免学费补助增加;二是学生生均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3818.3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554.4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3.0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47.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8.48万元,资本性支出33.48万元。

2.项目支出263.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92%。主要包括教育资助体系专项248.06万元,其他教育费附加15.84万元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05.3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

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学院校舍维修费用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1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4.49万元,项目支出263.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5.3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学院校舍维修费用增加。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 %,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8.3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3015.01万元,占78.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96万元,占10.08%;卫生健康支出205.67万元,占5.49%;住房保障支出212.75万元,占5.5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经常维修,使用率低。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7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100%。完成全年预算的3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经常维修,使用率低。比上年增加0.47万元,增长152%,主要是公车使用率高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8万元,主要用于油费和过道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8.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65.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招生宣传、学生就业考察、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单位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9.5分。

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397.81万元,自评平均分96.29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单位“质保金”“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2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资金1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达到绩效指标的目标值。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质保金、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质保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7万元,执行数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50%。

2)“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84万元,执行数为15.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2.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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